| 苏州大学2005年法律史专业试题 |
| 2005-9-30 19:25:45 苏州大学 考研共济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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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网络督察一 简述题
考kaoyangj1 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。(15分)
kaoyangj3362 30392 唐朝自首减免刑的原则。(20分)
院112室3 中国古代法典(从《
法经》到《
北齐律》)中“名例”篇的确立过程。(25分)
共济网济4 康梁等改革派心目中的中西法律差异。(15分)
336 26038专5 董仲舒的“德主形辅”思想。(15分)
3362 303948号二 论述题:
112室
课1 汉代抑制商人的立法及其成因。(30分)
课021-2 黄宗羲的法律思想。(30分)
共济kaoyangj33623 037西方法律思想史试卷
一 名词解释题(每题5分,共20分)
1 柏拉图
2 历史法学派
3 社会契约论
4 《
论法的精神》
二 简答题(每题10分,共40分)
1 古罗马皇帝赋予某些法学家以“解答权”,其所做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,请问这一制度有何利弊?
2 阿奎那对法律进行了那些分类?
3 洛克与孟德斯鸠在分权学说上有何差异?
4 密尔对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进行了哪些改造?
三 论述题(每题20分,共40分)
1 试述自然法学派在现代复兴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。
2 试述哈耶克的“自生自发秩序”思想。
四 分析题(指出下列两段话的作者并评价其法律观念)(每题25分,共50分)
(一)
因为自然法之母就是人性,社会交往的感情就产生于此,并非由于其他的缘故,遵守契约即为民法之母,而自然发优势从契约的约束力所生,因此可以说自然法是民法之祖。有人性然后有自然法,有自然法然后有民法。
(二)
“身分”这个字可以有效地用来制造一个公式已表示进步的规律,不论其价值如何,但是据我看来,只个规律是可以足够的确定的。……因此,如果我们依照最优秀著者的用法,把“身分”这个名词用来仅仅表示这一些人格状态,并避免把这个名词适用于作为合意的直接或间接结果的那种状态,则我们可以说,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,到此处为止,是一个“从身份到契约”的运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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